聚焦审核评估 | 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系列知识问答(四)
编制按:
2021年1月21日,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启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安排,我们将于2025年上半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我们此次申请的是第二类第二种评估,重点考察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资源条件、培养过程、学生发展、教学成效等。
为了帮助全校师生更好地理解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审核评估的要求,学校评建办特推出“审核评估应知应会”系列专题。本系列专题将围绕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主题,从政策背景、评估标准、实施过程等多个维度,以问答的形式传递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内涵与价值。希望通过这一系列的知识问答,增强师生对审核评估的认识,共同推动我们教育教学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14. 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强化持续改进?
新一轮审核评估明确了 5年一轮的周期性评估制度,强化持续改进,让审核评估“长牙齿”。一方面把上轮审核评估整改情况作为申请受理的门槛条件之一,另一方面增设审核评估问题清单,特别针对全面排查出的本科教育教学薄弱环节及主要问题,采取“台账销号”方式一抓到底,限期整改。建立“回头看”随机督导复查机制,对整改期内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的高校,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等问责措施,增强评估整改的硬度和刚性约束。
实行限期整改和持续改进机制的目的在于促进学校把新一轮审核评估与学校“十四五”规划及中长期规划的落实结合起来,把当前举措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学校整改情况和关键办学指标进行督导复查,持续追踪整改进展,有助于压实学校评估整改主体责任,形成内外联动的“评价—反馈—改进”质量闭环,不断推动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15. 学校如何以新一轮审核评估为抓手建立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
新一轮审核评估以立德树人为思想统领,强调高校要把立德树人融入评估全过程、全方位。在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
一是强化认识,明确立德树人中心地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五育”并举培养时代新人;
二是强化基础,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将立德树人完整、全面地体现在学校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布局、人才培养体系、教育教学模式、管理服务体制、资源保障条件等都要围绕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来谋划和建设;
三是强化制度,建立立德树人“负面清单”,健全学校党委、行政定期研究立德树人工作制度,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三全育人”机制,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统筹推进,从体制机制层面建立健全立德树人“实举措”,形成培养目标一致、职责分工合理、育人合力显著的立德树人工作格局。
16.学校如何选择评估指标?
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部分。针对第二类参评学校,通过模块化设计定性指标,首次设置统一必选项、类型必选项、特色可选项、首评限选项,由高校根据要求和办学实际自主选择。统一必选项体现国家对高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刚性要求;类型必选项体现对学校“精准”定位和差异化发展的引导;特色可选项体现对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的引导;首评限选项体现对首次参加审核评估高校基本条件的刚性约束。
定量指标集中体现了新时代国家对这类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定量指标包括 46 个,分为必选项和可选项。“必选项”是指该定量指标必须选择;“可选项”是指该定量指标可结合办学实际和优势特色自主选择。“必选项”对标国家规范要求,包括国家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基本办学条件、学生发展与支持服务方面的要求等,共30个。“可选项”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共16个,包括学校卓越教学及学生培养所取得的成效等,学校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至少 8 项。
17. 学校如何准备新一轮审核评估相关材料?
学校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坚持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准备以下评估相关材料。
一是基本材料。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近三年学校教学质量报告、申请报告等应该作为评估的基本材料上传至评估系统,不能等到专家需要时再临时提交。
二是教学档案。教学档案是高校在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基础材料,是高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据”,包括课程大纲、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等过程性与终结性材料。教学档案按高校日常管理规定存放,无需做特殊的整理,应保证档案的原始性和真实性,在审核评估期间按要求上传,切忌突击整理和弄虚作假。
三是《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自评报告》等评估材料中的所有结论,应有充足的数据和事实支撑,不能只有结论,没有事实陈述和证明支撑。支撑材料是指用于支撑或证明《自评报告》等所述内容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教学资料、学生学习档案、各类记录性材料、合作协议或其他佐证材料等。支撑材料以高校教学档案为基础,与教学档案有交叉的部分无需单独整理,按要求上传至评估系统,或提供材料索引以方便专家查找、审阅。
四是引导性材料。主要包括高校职能部门、教学机构、实习实训基地和就业单位等材料,教学活动安排和人员名单,如校历、课程表、教师名单、学生名单等。
来源: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